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6号令)及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京人社专技发[2010]102)的要求,昌平区卫生系统定于2011年7月至2011年底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共计划招聘590个岗位。其中:专业技术岗位588个,工勤岗位2个,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道德品质良好,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,无违法犯罪记录;
(二)应届毕业生需全日制学历(国家统招统分),除有职称要求的岗位外,其它岗位可不受职称限制;
(三)报名人员均须持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(应届毕业生除外);
(四)无特殊情况均需要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,非京籍人员在有进京指标的前提下,根据相关政策和进京指标办理手续(区医院、中医院除外);
(五)区卫生局招聘的所有岗位需服从卫生局调剂安排。
二、具体岗位资格条件
详见《昌平区卫生系统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》(附件1)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